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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高职低能”现象应引起重视

1998-07-04 来源:光明日报 福建省永定县委组织部 林炬亮 我有话说

据悉,我国现拟建立和实施名师带徒制度,以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培训,从而逐步建立一支以高级工为主体,以技师、高级技师为骨干,技艺精湛的、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需要的各类高技能、复合型技能人才队伍。如果此项制度得以顺利实施,将对完善我国技术人才队伍职称比例结构,促进国民经济顺利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。但是,由于种种原因,我国目前不少地方还存在着“高职称低技能”的现象。一些职称高的人,不一定就是技术上或业务上的骨干,或者说一些高职称者没能或无法发挥其职称相应的技能或业务水平,从而给工作带来不应有的“负面影响”。

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四点:

第一,部分职称评定部门职称评定标准把握不严,有的甚至降低标准使一些尚未达到条件的对象提前成为“高职称”人才。不少地方开展的达标活动直接把职称比例结构作为评优条件,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职称评定部门出于地域观念为“达标”而达标,有意提高部分单位、部门高职称比例,致使一批不合格对象成为“幸运者”。

第二,部分职称评定部门及评选单位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未能统一,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存在“排资论辈”现象,使个别“无功劳有苦劳”者职称被有意“拔高”,甚至使一些“劳苦功高”而已明显无多少实际工作能力的对象也得到高职称的“奖赏”。

第三,个别地方职称评定程序把握不严,职称评定方法存有“漏洞”,给个别投机者钻了空子。极个别单位职称评定存在少数人说了算现象,而职称评审部门考察不严,有的单位甚至到职称评审确定后才公布,这样“生米煮成熟饭”使极个别“南郭先生”也进入高职称行列。

第四,职称待遇终身制本身存在弊端。职称评定后一经聘任待遇只提不降,使一部分人在职称评定后缺少监督,在评上职称后,不再注重学习,思想上要求不严,工作缺乏动力从主观上造成“高职称低技能”。

“高职称低技能”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,其结果势必将给我国职改及人才培训工作带来诸多弊端,并直接影响我国产业调整及科技发展实际应用进程。为此,必须早日解决这种“高职低能”问题,而要解决这一问题,笔者认为,应该抓好三方面工作:首先,要严格职称评定标准,统一认识,严把关口,杜绝“滥竽充数”现象发生。其次,严肃职称评审纪律,严肃查惩职称评审过程中的违纪行为,杜绝各种不正之风。第三,强化激励机制,真正做好职称续聘工作,在可能的条件下,实行职称聘任制,对考察确属“高职低能”者,取消“高职”资格;对因工作不努力的“高职称”而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技能及业务水平的,不予聘用;凡“高职”资格被取消或未被续聘任的,其“高职”原享有的待遇予以取消。据报载,湖南造漆厂在这方面已先走了一步,在其首批45名下岗职工中,就有11名不称职的“高工”被首选下岗。

国家有关部门已经确定:到本世纪末,在全国7000万技术工人中,高级工比例要由目前的3.5%提高到4—4.5%;技师、高级技师占高级工总数的比例由目前的20%提高到22%—25%。到2010年,高级工比例要达到或突破6%;技师、高级技师占高级工总数的比例要提高到30%,达到40万人左右。这一目标的实现,是提高我国技术人才素质,实现科技兴国的重要保证,为此,我们更应该确实保证“高职称”人才质量,切实防止技术人才中的“高职低能”现象出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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